听到过很多人安利这本书,不过全本读下来并不怎么沉浸,剧情平淡占一部分因素,因时代偏移而有的别扭的对话习惯同样是一部分原因,还有毛姆文字中的气息也是一部分因素。书中的文字被频繁的对话打断,像冬天干冷的雪一样又沙又散。文中又很多对于 “人的一生应该怎么过” 的探讨,读下来颇能静心思考,这是这本书优秀的一点。
这本书是一部群像剧,重点交代的人有艾略特·谈波登,艾略特的外甥女伊莎贝儿,伊莎贝儿前期的情侣拉里,拉里的朋友和伊莎贝儿的丈夫格雷,伊莎贝儿一行人青年时的朋友索菲,还有妓女苏珊。艾略特一辈子都在追求跻身于上流社会,不计成本地参加各种宴会和宴请别人,在写信回复了最后一次宴会邀请后平静地离开了人世;伊莎贝儿同样追求上流和新奇的生活,但是在丈夫格雷破产后也能共克难关,习惯了清贫的生活,她外表美丽,但是内心又略有冰冷的部分,如毛姆所说 “缺少温柔”,在得知索菲即将和拉里结婚之后给索菲设下了圈套,让她最终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拉里是文中的核心人物,一生都在追求生活的真谛,年轻时在一战中当了空军,目睹了同伴的死亡,因为对生活固执的规划而跟伊莎贝儿取消了婚约,后来辗转多地,不断追求、阅读、尝试,最终在印度找到了心灵的宁静,即 “阿特曼”;格雷是富家子弟,但是在大萧条期间破产,后来又在伊莎贝儿和拉里的帮助下重新找回了生活的勇气;索菲在年轻时沉默内敛,内心世界又极其丰富,但是在成年以后横遭变故,沦落到沉溺酒精、毒品和滥交中,后来几乎被拉里拯救了,但是一步走错,最终酿成了横死的下场;苏珊是个妓女,但是一直在琢磨自己的人生,想方设法往上爬,最终与曾经的有钱客户结婚,成了书中下场最好的人之一。
纵观全文的场景,我最喜欢文中拉里和考斯第穿越比利时到德国的这段旅途,恬淡闲适,随着两人走走停停,世界的边界也被不断拓展,路上拉里向考斯第学习德语,遇到村庄时停下来干点农活糊口,太阳一直挂在天上,路一直在脚下,旅途虽然有终点,但是旅行本身没有终点,这种状态真的非常令人向往。
毛姆的行文我并不喜欢,虽然很多人喜欢他的文字,但我有种说不上来的别扭的感觉,再加上第一人称,有点点类似倪匡的《卫斯理》系列中的 “我” 一般,自我的成分过于突出了,且在涉及人生和宗教的话题上,略有些卖弄的嫌疑。读过的第一人称的小说比较自然的好像现在只能想起来张小花的《史上第一混乱》,甚至连他的《史上第一混搭》都有些不自然。
本书值得一读,但是现在想来阅读的过程仍然略难受,或许也有翻译和版本的因素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