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金枝》
好几年前被人推荐的一本书,可惜当时只顾蹉跎没顾得上读,也辜负了给我做那份书单的人的心意。
这本书很厚,下边都是读的过程中零散记录的一些想法,未来得及润色,暂且放在这里留待来日吧。
读本书上册的过程中,又回看了下之前《楚辞与原始宗教》的书评,发现其中关于巫术的观点与本书非常类似,如 “从巫术角度而言,人们重在对神的一时的控制和利用,故尊敬与否,倒不是最重要的,因此有可能出现指责或抱怨神灵的地方”,“知识理性可以和巫术宗教在某种程度上相互并存,尤其是在经过认真的抉择的情况下,更应如此”。作为巫术和宗教的经典研究作品,本书应该是过常宝教授写作中的部分参考资料。
“顺势”巫术给各种习俗禁忌提供了另一个有趣的思路。原本我只是认为传承下来的习俗是对某种因果关系或客观规律在环境和行为层面的机械固定,比如屋里不能打伞——会损坏器物,坐月子期间不能洗头——会着凉等。但“顺势”巫术提供了更直接的解释:很所习俗是理论先行而非对客观规律的总结,如孩子多的女人能让植物增产,光着上身收割稻子能让稻壳变薄,这背后似乎缺乏任何客观规律,只是相信人的行为和状态具有传染性。进一步地,一些禁忌是或是源于实用主义,比如触碰死尸之后需要用繁杂的仪式清洁自己,而另一些(或者是大多数)禁忌可能是单纯地源自原始人的朴素逻辑思维:如影子被踩到等于灵魂受损,渔猎期间不能有性行为(并非为了节省体力,而是认为这会惹恼鱼兽)。
书中对于巫术和宗教的产生有非常系统和深刻的看法。在我原有印象中,巫术和宗教差不多是混在一起的,人也是从一开始就体悟到了在大自然面前的渺小。但依照书中的观点,巫术在人类社会更早出现,是人类早期逻辑思维的和对自然的掌控感的直接体现,直到经历了漫长的反复验证和一步步探索之后,人类才发现自己在大自然面前的渺小,才把信念寄托在强大的未知力量身上,这才有了宗教的雏形。
全书一大半篇幅都在介绍各地对于植物神的各种仪式和习俗,相较于开头前几章关于巫术和宗教的探讨反倒显得流于表面了。多数内容都在讲各种巫术的形式,这些表面形式也主要围绕求雨、收获、四季轮转、王位更替这几个方面进行,而且往往一个习俗要在全世界各地都找到对应的例证,这对于考据需求自然有用,但读起来是在太费时间了。
对于一百多年前的书我有种不信任感,不仅是因为书中内容隔了这么久未必还有效,还因为在那个时代知识的传播和印证手段都有限,书中本就有较多舛误的可能性,实际上也确实如此。由于成书年代过早,本书在考据和论证上充斥着大量的“据说”、“某某某人说”等虚浮的表述,让本书的论点很难成为广泛而确定的讨论对象,大多只能提供一个观察和思考的角度罢了。特别地举例,在第四十九章中,讲中国立春神农祭典的部分着实让人尴尬:因为祭典有牛,所以说明了中国人把牛当做了谷精——间接地,这也说明或许前边很多地区巫术和习俗的描述或许也都是作者的想当然。
本书很长,又由于近段时间非常忙,因此用了二十天才读完,这个速度相较于直接看电影或者纪录片显然慢多了。但与纪录片或者电影不同,读书能带来更深入和沉浸的感受,因为这些文字本就是作者复刻出了自己的思维活动,就像把音乐刻印到了唱片上一样,那么读书的过程就是回放这些思维活动的过程,自然会更加沉浸。
整体来看本书还是能带来很多精彩的观点和启发的,值得一读。
原文摘录
前言
总而言之,我认为害怕死亡是原始宗教形成的最强有力的动因。
第一章 林中之王
在内米的圣殿外有一棵特殊的树,它的枝条是不许砍折的,只有逃亡的奴隶才被允许折下它的枝条。如果真有哪个奴隶能做到,他就获得了和祭司单独决斗的资格。如果他杀死祭司,就可以接替祭司职位,并获得“林中之王”的称号。古代的民众称这改变命运的树枝为“金枝”。
我们在很多故事中都能看到年轻勇士惨死的情节,就像希波吕托斯那样。这些来自凡尘俗世的俊美年轻人以生命为代价,获得了一段和青春永驻的女神恋爱的时光,尽管这段快乐的时光是那样短暂。
第二章 国王兼祭司
在古希腊,很多其他共和城邦都有一个名义上是王其实做的是祭祀工作的人,至少从已知的情况来看似乎是这样。
传说,罗马废除了君主制后,还特意指定了一个祭祀之王来处理原本由国王负责的祭祀典礼。(读者注: 此举或也有改革不可冒进,事缓则圆的考量)
斯巴达的两个国王,一个负责祭祀拉瑟第门宙斯,一个负责祭祀天上的宙斯。
文明人认为自然与超自然之间分界很明显,但是原始人却想象不出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原始人认为超自然力主宰着整个世界,而掌握着这种力量的神,和他们一样具有人性,以冲动的感情和个人意愿作为行动的标准。他们觉得神和他们一样,会在意别人的悲惨遭遇,会被别人的祈求和恐惧所影响。既然对所处的世界做出了这样的想象,原始人就相信自己有无限的力量可以影响自然进程以谋取自身利益。他们相信神可以被恐吓、祈求和贿赂,以这些手段来谋求好天气和大丰收,如果有哪个原始人认为自己不是人而是神,他又何须再向其他神祈祷呢?
第三章 交感巫术
研究发现,巫术得以建立的思想原则大体有两个:一个是“同类相生”或说同果同因,叫作“相似定律”;一个是“接触过的物体彼此分离之后,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并不会因为距离变远而停止”,叫作“传染定律”或“接触定律”。巫术根据第一个原则(即相似定律)引申出,他能够仅仅通过模仿可以实现任何他想做到的事;从第二个原则出发,他断定他能够通过一个与人接触过的东西来影响人,这个东西甚至不用是人身体的一部分。基于相似定律的巫术是“顺势巫术”或“模仿巫术”,基于传染定律或接触定律的巫术是“接触巫术”。
有些民族会通过“模仿降生”来收养子女或“复活”某个被误以为死亡的人。
在“交感巫术”体系中,既有积极的原则,也有大量消极的原则,也就是禁忌。它告诉你应该做什么,也告诉你不能做什么。积极原则对应的是法术,消极原则对应的是禁忌。事实上,几乎所有禁忌,似乎都只是“交感巫术”的两大定律——相似定律和接触定律——的特殊应用。
相信人或动物之间存在着超距离的交感作用,这就是巫术的本质。
按照顺势巫术的原理,人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影响植物的生长,植物长得好与不好,也和人的行为及状态好坏有关。比如,孩子多的女人能让植物增产,不孕的女人会让植物结不出果实。
按照顺势巫术的原则,就像人可以对植物产生影响一样,植物也能对人产生同种程度的影响。
在17世纪,盗贼会专门劫杀孕妇以获得胎儿的指头做成魔烛。
由于老鼠能够灵活地避开扔向自己的凶器,南非的战士会把老鼠毛绑在他们卷曲的黑发上,好让他们能够迅速地避开敌人的长矛。
为了抓回逃走的奴隶,阿拉伯人会在地上画一个圈,在中间插一根钉子,钉子上用绳子拴着一只和奴隶相同性别的甲虫。甲虫绕着钉子每转一圈,绑着它的绳子就会变短一点,它和圆心的距离就会近一点。就这样,逃走的奴隶受顺势巫术的法力所影响,早晚会被抓到主人面前。
据说英格兰沿海地区,从诺森伯兰到肯特,有很多人都相信死亡发生在落潮的时候。
人们有时会用模仿的方式,借助顺势巫术或模仿巫术来消灾解厄,破除某些灾难的预兆,其办法是,用假的灾祸代替真的灾祸以避开厄运。
在与接触巫术有关的所有例子中,我们最熟悉的应该是人和他身体的某一部分(如头发或指甲)之间存在神秘的感应。例如,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控制他人的指甲或头发来控制他人的行动,无论距离有多远。这种迷信思想,全世界都有。
在澳大利亚,在为男孩子举行成人仪式时,很多部落都会敲掉男孩子的一颗或几颗门牙。(读者注: 《翦商》里提过,好像河姆渡人和良渚人也会有类似的行为,原因未知)
通过这些广为流传的习俗,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人们有这样一种信念,即人与自己的脐带或胞衣之间存在着某种交感联系。进而我们发现,关于胞衣或胎盘和较小程度上关于脐带的观念及处理方法,与灵魂可以转移、可以在体外存在的信念及由此产生的风俗习惯,两者之间相似度极高。于是,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这种相似并非偶然,因为胎衣和胎盘其实是体外灵魂假说在理论和实践上的物质基础(不一定是唯一的)。
在南斯拉夫,如果一个女孩把印有她的意中人脚印的泥土挖出来,放到花盆里,在里面种上永不凋零的金盏花,随着金色花蕾的不断长大,她情人对她的爱也会与日俱增,且永不衰退。
有一点我们必须记住,巫师所给出的即使是最简单的预言和宣告,只要是虚妄的,就必须进行有意无意的欺骗,才可能维持。
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最通常的结果的是,那些最聪明、最下作的人更有机会成为最高权力的所有者。我们发现,他们的智慧所带来的好处远比他们的欺诈带来的坏处多。
以前有这样一种观念,认为民主的原始人拥有最大的自由。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那个时候,他表面上不是奴隶,却完全被过去的自己和祖先的幽灵所压制。终其一生,那些幽灵如影随形,不停地用铁鞭控制着他。他视他们为榜样,觉得他们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他们的行为成为某种约定俗成的法律,他必须坚定不移地效仿,绝不能有任何怀疑犹豫。再有能力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也很难改进那些固有的习俗。最愚蠢和最无能的人势必会制定一套法则,将最有能力的人拉到自己的水平线上,因为他们升不上去(虽然也不会变得更糟了),后者却能掉下来(虽然有更进一步的机会)。上天对人其实并不平等,它分给每个人的能力、气质,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都各不相同。但是这种社会却把这种差异和不平等抹杀成表象上的假平等,所以它必然会呈现出一种僵化的状态。
一个真正关心民众利益的人对于那些能够激发才能,按照个人天赋能力分配权力阶层的事情,自然会充满好感,因为它们能促进社会进步。
要知道,原始社会的人虽然看起来十分自由,但他们从出生那一刻起,其命运就已经被世代相传的习俗捆成固定的样子。比较起来,反倒是彻底独裁的暴君统治更能让他获得一些自由,当然这种自由是从最好的意义上讲的。他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可以自由地塑造自己的命运。
第四章 巫术和宗教
巫术和科学在认识世界的思维方式上,其实具有极大的相似性。两者都认为事情的发生发展是遵循着某种规律的必然结果。
巫术的严重缺点,不在于它假定所有事情都是按照某种客观规律次序发生的,而是它没有弄清楚控制这种次序的特殊规律到底是怎么回事,说得更准确一些,它对这种规律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两种思维的基本规律是空间或时间上的“相似联想”和“接触联想”。顺势巫术或模仿巫术是对“相似联想”的错误应用,接触巫术则是对“接触联想”的错误应用。
在我看来,所谓宗教,就是取悦或安抚那种被认定为能够控制和引导自然进程与人生轨迹的超人力量。如此说来,宗教就分成了两大部分,一个是理论——对超人力量的信仰,一个是实践——对这种力量的讨好与安抚。
巫术虽然也会接触神——宗教中的那种有人格的神,但正常进行的巫术,绝不会对神另眼相待,换句话说,巫术如何对待死物便如何对待神,它绝不会像宗教那样去讨好或迎合神,只会强迫或镇压神。
巫师总是非常骄傲,即使面对最高权力也不会露出谦卑的一面,不仅如此,还泰然自若地说自己拥有与神同等的权力。要知道对神权极为敬畏的祭司,在神面前都是极尽所能地卑躬屈膝。他们看到巫师的言行,一定会觉得非常刺眼。他们相信那只能是上帝的特权,巫师这么做等于篡权夺位,是非常狂妄邪恶的。
在人类历史上,巫术出现的时间比宗教要早。巫术只是错误地应用了人类最简单,也最基本的思想活动——类似联想或接触联想,而宗教却是假定有一个有思想、有人格的超人的神,站在大自然这个可见的屏幕背后。比起那种对接触或类似联想的粗浅认识,这种具有人格的神的概念,明显更为复杂。
人类的发展情况很可能是这样的,巫术比宗教更早出现;人类先是用符咒魔法的力量强迫自然界符合他的期待,后来又用祈祷和献祭这种温和的办法来取悦安抚焦躁任性、喜怒不定的神。
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善于思考的人类发现了巫术固有的错误和它毫无效果的事实,于是想找到一种关于自然的更真实的理论和更能有效利用资源的办法。人类中的聪明者早晚会发现巫术仪式和巫术咒语根本无法让他们得偿所愿,而剩下那些不够聪明的,这样的人占了大多数,则从未产生过怀疑。那些精明者发现巫术无效这一事实后,思想上就会发生一种或许不够迅速但完全是颠覆性的革命。这个发现让人类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根本无力左右自然,这是一种进步。
人总要挣扎一番才能放弃自己幻想出来的各种控制权。他原以为自己拥有一片领地并为此洋洋自得,现在想让他从这个位置上退下来,自然要一寸一寸地蚕食鲸吞,让他一点点地放弃,最后叹息着离开。他承认有些事物确实不是他能掌控的,一开始可能是风,然后是雨、阳光、雷霆、闪电;他对大自然所谓的掌控力正慢慢流失,到了最后,他拥有的领土已经小到只剩一个监狱了。这时,人一定会对自己的弱小、那些不可见者的强大,以及自己一直深陷在他们的重围之中,有越来越深刻的感悟。所以,宗教起初只是承认一小部分微小的超人力量,但是人掌握的知识越多,就越发觉得神的力量深不可测且无处不在。他以前唯我独尊的气度慢慢变成对不可见的、法力无边的神极端卑下的逢迎和讨好,遵守神意成了他最高的行为准则。
既然这种信仰与他的经验明显不符,他怎么不赶紧放手呢?他为什么甘愿一错再错?这些问题的答案或许是这样:巫术的错误和失败很难被发现。很多时候,甚至可以说是大多数情况下,人们所期待的结果,总会在巫术仪式完成后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发生。
第五章 操控天气的巫术
但当巫师成了一个特殊阶层,要用自己的特殊技能为整个社会谋福祉时,社会就前进了一大步。这种福祉既可以是治病、卜问吉凶、改变天气,也可以是别的一般利益。虽然巫师的努力大多徒劳无功,但这个制度的重要性却不容忽视。它使原始社会较高级阶段有一部分人得以脱离极为艰苦的体力劳动,去探索大自然的奥秘,事实上,人们也期望并鼓励他们这么做。
那个蒙昧的巫师所认定的关于自然的因果关系,在我们看来当然既荒唐又可笑,但这个设想在当时来说却再合理不过,虽然它未曾受到现实的检验。我们不该嘲讽、指责提出这种粗陋设想的人,真正应该受到指责的,是那些即使看到更好的理论,也死抱着粗陋的理论不放的人。没有人会比原始人的巫师更渴望追求真理,对他们来说,即使只是外表上的渊博,也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他们如果出错,很可能要以命相抵。这种情况,明显会让他们通过欺诈来隐瞒自己的无知。但是,这也为他们提供了努力进取的最强烈的动机,只要他们有真才实学,就不用再骗人了。要知道,假装渊博的最好办法,就是真的很渊博。所以,你可以不认同巫师的狂妄自大,指责他们对世人的欺骗,但是你不得不承认,整体来说,这个阶层的出现,起初确实对人类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他们是内外科医生的直接前辈,也是自然科学各个分支的科学家和发明家的直接前辈。那些在后世由继承者们创造出如此丰硕成果的工作,最初是由他们开始的。这个工作的开端或许十分渺小和脆弱,但那不应归咎于自然力或人类的自我欺骗,只能说通往知识的道路难免长满荆棘。
如果旱情延续过久,人们就会把常用的模仿巫术的把戏扔到一边,不再徒劳无功地祈祷,而是怒气冲冲地用恐吓、咒骂,甚至上刑的方式强迫上天、强迫他们所说的切断了水源的神灵降雨。
这些做法显然包含了诉诸更高权威的怜悯,与其说是巫术,不如说是宗教仪式。
墨西哥人向太阳献祭并不是为了取悦和宽慰它,而是为了给它补充体力,使它精力充沛、光华耀眼,有足够的力量继续运转,所以这种仪式带有更多的巫术性质,而不是宗教性质。
第六章 巫师兼国王
靠着想象中的法力,酋长确实攫取到不少财富,但最后也通常甚至总会死于暴力。因为每次遭遇旱灾,民众都把不下雨的罪责归咎到他们身上,认为是他们在捣鬼,然后火冒三丈地冲上来杀掉他们。一般说来,巫师的职务是世袭的,由父亲传给儿子。
综合种种证据,我们大致可以得出这个结论:世界上很多地方的国王都是从古代巫师或巫医演化来的。当巫师成了一个独立于社会之外的特殊阶层,当这个阶层被委以安邦定国的重任,巫师就拥有越来越多的财富和越来越高的地位,最后,他们中的佼佼者就会成为神王。不过,这场始于民主,终于专制的伟大革命,同时也是一场知识革命,它推动了王权思想的诞生,让人们开始意识到王权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睿智冷静的人对巫术的谬误看得越来越清楚,于是,宗教慢慢取代了巫术,换句话说,就是祭司取代了巫师。
第七章 神灵附体
当人们慢慢放弃了与神平等这种旧观念,他们也失去了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更准确地说,是通过巫术控制自然进程的信心。人们开始并且越来越认为那些他们曾经以为与自己力量相当的神,其实是自然力量的唯一主宰。所以,随着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祈祷和祭祀慢慢变成了宗教的主要内容,而巫术不但失去了与宗教相同的合法地位,还沦为妖术。
因为天上的克里希那眷顾世人,喜欢赞助自己的继承者和僧侣,所以信众创建了一个特殊的舍身仪式:虔诚的信徒要把自己的身体和灵魂,以及人世的资产(这个或许更重要)献给神灵的化身。还劝导女性相信,神的化身与神共享一具肉身,她若能将自己交付给这位人神,就能为自己和家人求得最大的福报。
在古代,像埃及、墨西哥、秘鲁等帝国的君主之所以对外宣称自己拥有神力或超自然力,虚荣心和对神的向往并不是主要原因,上古时期的原始人有神化国王的习惯才是,国王的这种做法只是上古习惯的遗迹和延续。
第八章 局部自然之王
和我们后面还要谈到的很多神王一样,水王和火王总会死于非命,老病而死会降低他们的威望。在这两位王里,如果有谁生了重病,长老们就会聚在一起,讨论这种病能不能痊愈,如果不能,就会用刀把他捅死。他们会烧掉他的尸身,并恭敬地收起骨灰供民众拜祭。
第九章 树神崇拜
在古代,按照日耳曼人的法律,剥掉活树的树皮将受到严惩:人们会割下犯人的肚脐,将它钉到本该被树皮覆盖着的地方,然后驱赶犯人围着那棵树转圈,一直到他的肠子完全缠绕在树干上。这种惩罚的意思是用犯人鲜活的皮肉来偿还被剥去的树皮,以命换命,用人的命来偿还树的命。
特拿波人比较粗野,他们如果盖了这种神舍,会在屋脊上杀掉活人作为祭品。在罗波的神舍上宰杀活人,和普通住宅以牲畜的鲜血涂抹木制家具是一个道理,都是为了讨好神、求得神的谅解,不降罪于住进新房的人。
人们起初认为树是树神的身体,后来认为树只是树神的住处,树灵可以随意来去,这在宗教思想上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从泛神论变成了多神论。
第十章 现代欧洲树神崇拜遗迹
尼瑞齐达的俄罗斯人也有类似的风俗。每年降临节到来前那个周四,女孩都会到桦树林中找到一棵高大的桦树,在树上缠上绳子或腰带,将最矮的树枝折下来,编成一个环。接下来,女孩会两人一组,在环下彼此亲吻,结为姐妹。一个女孩会装成醉汉,在草地上滚来滚去,然后装作睡熟的样子。另一个女孩会过来叫醒并亲吻她。其他女孩都载歌载舞,跑遍森林,先编花环,再丢进水里,根据花环在水中漂浮的状况来看自己的命运。
第十一章 两性关系对植物的影响
在中美洲,皮皮尔人播种前四天,所有夫妻都不能发生性行为,“以便确保他们能在播种前一晚畅快地满足自己的情欲。甚至,有些人还被指定,必须在第一批种子下土时发生性行为”。事实上,祭司命令夫妻在此时行房事,是在履行一项宗教义务。
每到稻子开花,即将结成稻穗的时节,爪哇岛部分地区的农夫都会带妻子去农田查看稻子,然后在那里性交,好让稻子长势更好。
如果说从一定程度上原始人跟大自然没多大分别,不明白人类的情欲、生殖跟自然繁育动植物的方法有什么不同,那他们要么会推断个人纵欲能促进动物、植物繁育,要么会推断将生育的精力储存起来,能促进动物、植物繁育。原始人就这样在相同的原始哲学以及对自然、生命的原始观念基础上,经过不同的路径得出一条原则:纵欲,或禁欲。
第十二章 神的婚姻
英属东非的基库尤人崇拜河里的水蛇,每几年就会安排一些女子,特别是年轻女子跟水蛇神结婚。巫师专门让大家盖了一座小房子,在这里,巫师会作为神的替身,和这些献身于神的女子结合。如果主动去小房子里献身的女子不够多,人们就会抓一些女子,逼迫她们献身于神。
在我们熟悉的民间传说中,有的酷似伊本·白图泰的上述记录。这种民间传说在东方的日本、安南,西方的塞内冈比亚、斯堪的纳维亚、苏格兰,都留下了文字记录。在不同的民族中,具体情节各有差异,但是大致情节都是一个地区经常被多头蛇、龙等怪兽威胁,当地人如果不想全族覆灭,只能每隔一段时间向怪兽献上活人,尤其是处女。很多平民家的女孩都沦为了祭品,最终,国王的女儿也要被献给怪兽了。主角就在这时候登场了,他们往往是身份卑贱的小伙子,为公主杀死了怪兽,得到的回报就是迎娶公主。在这些传说中,有的怪兽生活在大海或湖泊中,有的怪兽是山里的蟒蛇。也有一些传说,其中的怪兽是蛇或龙,它们霸占了泉水,人们要想喝水,只能向它们献祭。
不要以为这些传说都只是讲故事的人在瞎编乱造,不妨认为这些传说反映了一个真实的风俗,就是,把女孩或女人献给通常被人想象成蛇或龙的水中精灵为妻。
第十三章 罗马国王与阿尔巴国王
凡是有拉丁血统的民族,很有可能(但并不能确定)每年6月都会为朱庇特、朱诺举行婚礼,而6月的英文单词(June)正源自朱诺(Juno)的名字。
第十四章 古代拉丁的王位传承
第十五章 橡树崇拜
日耳曼人的雷神多纳尔、桑纳尔、托尔,相当于意大利人的雷神朱庇特。雷神之日(Thunar’s Day)经过转化后,就变成了现在的英语单词周四(Thursday),而这只是对拉丁语dies Jovis的翻译。
第十六章 狄安纳斯与狄安娜
原始人笨拙的大脑很快就深深记住了伟大的自然循环中那些反复出现且符合规律的情况,或者说记住了一连串自然循环。他们预测到了循环中反复出现的情况,并误以为这些情况中让自己喜欢的部分,是在满足自己的心愿,而那些让自己害怕的部分,则是在满足敌人的心愿。
由于语言和宗教差异日积月累所形成的影响力,掩藏了各民族先人一起生活期间共同崇拜的那些神的本来面目,所以,民族大融合之后,这些神只好作为各不相同的神并列在众神殿里。
第十七章 王位的重负
附加在王位或祭司职位上的很多烦琐的规定必然会产生影响,要么所有人都不肯担任这种职务,使得王位或祭司之位无人继任,要么虽然有人继任,却不堪重负,被烦琐的规定压垮,变成颓废的木偶或遁世的隐士,无力掌握统治大权,而一些没有名气却实力强大的人便趁机牢牢掌握了实权。有些国家,这种最高权力的裂痕越来越深,最终导致神权和政权彼此分离,永远无法回到过去。古老的王族只留下了纯宗教的神权,而政权则落入更年轻有力的家族手中。
第十八章 灵魂的危险
他们认为动物能生存,能活动,完全是因为体内有个小动物在支配它;而人类能生存,能活动,也是因为人体内有个小人在支配他。这个动物体内的小动物,人体内的小人,就是灵魂。
原始人有一个惯例,不准叫醒熟睡的人,因为他的灵魂出窍了,尚未回来,硬是叫醒他,他就会生病。如果非叫醒他不可,就要给他的灵魂往回赶的时间,因此必须慢慢地把他叫醒。
对原始人来说,影子即使不是灵魂本身,也是人与动物身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伤害人或动物的影子,感觉就跟伤害人或动物的身体一样。
在人类学史上,经常能见到愚昧的原始人对岳母心怀敬畏与恐惧。
很多地方的原始人都认为,人的影子和人的生命紧密相关,如果影子消失,身体就会虚弱甚至死亡。持这种观点的人,会很自然地认为影子变小是生命力减弱的预兆,并为此深感忧虑,惴惴不安。
为什么古印度人和古希腊人警告世人别看自己的水中倒影,为什么希腊人相信做梦看见自己在水里的倒影就是死亡的凶兆,关于这些疑问,现在我们就能理解了。他们担心人的倒影或灵魂会被水里的鬼魅拖下去,人会因此丧失灵魂,丢掉性命。关于美少年纳西瑟斯的优美动人的传说(他看见水中自己的倒影,便日渐消瘦虚弱而死)可能就源自这里。
第十九章 禁忌的行为
最可怕的危险应该是巫术魔法,它比野蛮人更为可怕。国王怀疑只有陌生人才会向他施行巫术。因此,原始人防御的基本原则,就是防范陌生人有意无意的致命威胁。
人吃东西或喝东西时,灵魂会趁机从嘴里跑出来,或被守在旁边的敌人用巫术摄走,因此,蒙昧的原始人把饮食视为一种危险的行为。
很多原始人都在巫术能利用剩饭害人的迷信思想驱使下,销毁了自己的剩饭,这对他们是非常有利的。如果任由这些剩饭腐坏变质,有可能会引发瘟疫和死亡,这是很现实的,并非只是一种想象。
由于原始人有这样的思想,因此,人们必须一起吃饭的神圣义务便得到了增强。两个人一起吃饭时,每个人都是对方的人质,承诺会循规蹈矩,绝对不会伤害对方。因为相同的食物将双方的身体连在了一起,一方在伤害另一方的同时,自己也会受到相同的伤害。
第二十章 禁忌的人
英国有一种古老的风俗,让患有淋巴结核的病人去见国王,国王会抚摸病人,以帮助其治病,这种风俗和汤加人的做法很相似。这表明英国的先人跟汤加人一样,相信淋巴结核病的病因是因为接触了神王,要治好淋巴结核,就要继续跟国王接触。这就是为什么淋巴结核又被叫作“国王的罪恶”。
为什么未开化民族都要禁止战士在作战期间和女人发生性行为,现在很难断定。但是我们能够推断,他们这样做是出于迷信观念,根据交感巫术的原则,他们担心这时和女人发生性行为,将会染上女人的软弱和怯懦。
我们完全能够假设,渔夫和猎人像杀人者或杀过人的战士那样遵守禁忌,跟其他人隔离,举行净化仪式的主要原因,也是对他们杀害或即将杀害的鸟兽或鱼的鬼魂的恐惧。
未开化民族渔猎期间都要严守贞操,认为渔猎能否成功,关键就在于此。很多相关事例显示,这种习俗都是来源于迷信,并不是为了节约体力以便渔猎有收获。
第二十一章 禁忌的物
在柬埔寨,除非国王给出明确指示,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目的接触国王的身体。1874年7月,柬埔寨国王从他的马车摔到地上晕倒了,侍从都不敢接触他。
在古代,铁制工具还很少见,很多人就由于迷信,拒绝使用它们。当时,不少人都不喜欢铁制工具,对其怀有疑虑,毕竟蒙昧的原始人对任何新事物都会心存畏惧。
宗教领域往往都很反感创新。这足以解释国王和祭司为什么会那么迷信地厌恶铁制工具,并说这是神所厌恶的。
犹太猎人杀死动物后,都会倒空其体内的血,再在血上覆盖泥土。他们认为,动物的血中含有其灵魂或生命,甚至它们的血就是它们的灵魂或生命,因此,动物的血他们连尝都不会尝一下。
忽必烈打败了背叛他的叔父,将他生擒,然后处决。“因为他(忽必烈)不希望王室成员的鲜血在光天化日之下洒到地面”,他将叔父包在毯子里,反复摔打,直至他咽气。
很多民族都把头部看得特别神圣。因为人们相信它有神灵,能明察各种冒犯性言行。
从人身上剪掉的头发和指甲等东西,都可能成为施行巫术的材料,这个观点几乎在世界各地都有。
某些情况下,保留一个人剪掉的头发和指甲等,并不是为了避免这些东西被巫师拿走,而是为了让这个人将来死后复活。
巫术能通过唾液发挥作用,说明唾液和鲜血、剪掉的指甲一样,也能作为订立盟约的合适的物质基础,也就是说,盟约双方能通过交换唾液,彼此保证永不违约。
中世纪到18世纪的欧洲好像广泛流传着这样一种观念,只要在婚礼中锁上一把锁,或在绳子上打个结,再将锁或绳结丢进水里,就能阻碍一对新婚夫妇的性行为。这对新婚夫妻要想实现真正的性结合,必须把锁或结找到,打开或解开。
第二十二章 禁忌的词汇
埃及人个个都有两个名字,一为真名,一为好名,或一为大名,一为小名。对外公开的是好名或小名,真名或大名则严格保密不让人知道。
这些未开化民族认为,亲口说出自己的名字,这个名字便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由其他人说出来,这个名字跟自己就不会有血肉相连的关系,不会因此对他造成什么危害。
而大家都相信,孩子是没有敌人的,因此,在提到某个大人时,就会用其孩子的名字称呼他,比如‘某某某的爸爸、叔父、表哥等等’。
有时候,这种做法会延伸到死者的亲属都要改名。之所以要这么做,肯定是因为害怕在外游荡的亡魂听到这些亲切的名字就跑回来。
由于类似的风俗,巴拉圭的阿比伯尼人的语言也一直处在变化中,每个被废弃的词都是永久废弃。根据传教士多布里茨霍费尔的记录,跟当地死者的名字相近的词全部都会废弃,用新词取而代之,因此每年都有大量新词问世。部落中的老太太负责创造这些新词,一旦她们确定并开始使用某个新词,部落中由上到下任何人都不得反对,所有家庭都要马上开始使用这个新词,其传播就像野火一样。只要老太太做出了选择,全部落的人都会如此顺从地答应下来,迅速抛弃原先用惯的词,以后也不再使用,在这一过程中强迫自己习惯新词,或随着时间的推移忘掉旧词。
据说任何人一旦占有神或人的真名,就能占有其实体,逼迫其臣服于自己,正如奴隶臣服于奴隶主。因此,巫师的巫术也包括从诸神那里得到神名的启示。
第二十三章 原始人的宝贵遗产
但是实际上,我们应该感谢原始人,也许我们应该感谢的人,大部分都是原始人。无论如何,我们与原始人的共同点,要远远超过不同点,我们有意留存下来的,我们和原始人共同拥有的东西,都要归功于原始人,他们从经验里提炼出那些原始朴素的观念,并把这些观念遗留给我们,而我们则很容易将其看成新创的和本能的。
在看待原始人类的观念和行为时,我们应当存有宽容之心,认清他们的观念和行为只是在寻找真理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失误。将来有一天,我们自己也需要我们的后代这样的宽容。
第二十四章 杀死神王
如果人神的生命决定了整个世界的生命,那么当人神衰败而趋于死亡的时候,这个世界将会多么危险?所以,只有一个办法能够阻止这个结局,那就是人神的神力一旦出现衰退,就把它杀死,把它的灵魂转移到一个精力充沛的躯体里,这样才不会因神力衰败而产生严重后果。
梅罗伊岛的埃塞俄比亚国王通常被尊为神,但是祭司可以随时派人向国王传达命令,让国王去死,并宣称这是神的旨意。
衰老的迹象之一就是国王无法满足他的妻子们的性需求。国王有很多妻子,分住在弗修达不同的房间里。一旦国王无法满足她们,她们就向酋长报告。据说酋长必须把这个坏消息通知国王,方法是在国王午睡的时候,放一块白布在他的脸上和膝盖上。随后,国王会被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处死。
当国王不再能满足他的许多妻子的性欲时,也就意味着他部分或完全地不能传宗接代了,那一刻,他就必须死去,让位给精力更加旺盛的下一任。也就是说,国王的生殖力就代表了人畜和庄稼的繁殖力,当国王的这种力量消失,其他一切的繁殖力都会消失,最终会导致所有生命的消失。这也就难怪希鲁克人会如此小心翼翼地不让国王因疾病或衰老而死亡,即自然死亡。
位于非洲中部的布尼奥罗王国,一直到近代还保留着这个习俗,国王患病或衰老时,必须立刻自杀。因为在这个王国流传着一个古老的预言,如果国王自然死去,王朝的王位就会失去。此时的国王需要喝一杯毒药自杀,如果他犹豫了或病得太重而无法索要毒药,他的妻子就要负责把毒药喂给他。在刚果的吉班伽地区,国王快要死的时候,巫师就会用绳子勒紧他的脖子,直到把他勒死。金吉罗的国王如果在战争中受伤了,他的战友就会处死他,如果战友没有这么做,就由他的亲属来做,无论他怎样哭喊求饶。
在尼日尔河大支流贝努埃河沿岸,有一个名叫朱克斯的原始部落。在这个国家,“国王统治着戈特里城,城里的长老们用以下方式选出国王。当长老认为国王统治得够久了,就会对外宣称‘国王病了’。每个人都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是国王要被处死了,不过这个意思从来没有更明白地说出来。随后人们会选出下一任国王,这任国王要统治多久,由人们共同决定。人们会用往地上扔木棍的方式来决定新任国王统治的时间,比如某个人认为国王应该统治多少年,他就会向地上扔多少根木棍。长老们会把这个消息告诉老国王,并举行一场宴会。在宴会上国王用玉米酒把自己灌醉,随后人们就用长矛把他刺死,新任国王继位。每一任国王都知道前任国王的结局,也都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不过被选中的人并不畏惧。在卡特里、考恩德、乌卡里据说也有类似的习俗”。
古代普鲁士人的最高统治者被叫作“神之口”,他以神的名义来统治人民。当他发现自己有衰老的迹象时,如果想要保住名声,就会用荆棘和稻草做一个大草堆,然后在草堆上向人们发表演讲,鼓励他们侍奉诸神,并且答应见到神后会为人民说好话。随后,他会到神圣橡树前的长明灯里取火,点燃草堆烧死自己。
任期满了之后,国王终将面临死亡,不管是自己动手还是由别人动手。这时,如果有人以某些权力为条件来分担这项惩罚,那么国王自然是愿意的。马拉巴尔的一些国王经常用这种方式来解救自己。当地一个权威作者对我们说:“在有些地方,国王会把当地的行政和司法的权力都交给某个人代理,这种做法被叫作‘Thalavettiparothiam’,意即用斩首换得权力……这种权力的期限是五年,在这五年中,权力的拥有者可以在他管辖的地方进行独裁统治。五年期限一到,人们就会将他斩首,在人群中把他的头抛向天空,头落下来之后,谁接到了,谁就是继任者,可以拥有下一个五年的统治权。”
据说瑞典国王奥恩或安恩,连续几天祭祀奥丁,后来神对他说,要想保住性命,就要每隔九年将自己的一个儿子献给他。他按照神的指示去做,一连献祭了九个儿子,在他打算献祭第十个,也是最后一个的时候,瑞典人阻止了他。于是他就死了,葬在阿卜塞拉的一座小山坡上。这类维持王位的方式,在奥丁被篡位或被放逐的故事里有所体现。传说奥丁因为某些错误举动而惹恼了另外一些神,于是那些神就把奥丁从王位上赶下来,将他放逐。随后众神用一个名叫奥勒尔的替身取代了奥丁,这个奥勒尔是一个狡猾的巫师,他获得了奥丁的一切权力。他以奥丁的名义统治了将近十年,此时奥丁回来了,把替身赶下了王位。替身隐居到瑞典,图谋复辟,不过在复辟行动中被杀死了。由于神话通常是夸大的历史,所以从这个北欧神话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真实历史的影子:古代瑞典国王任期是九年或十年,期满时他会把王位让给别人,让别人替他去死。(读者注: 北欧神话中爸爸杀儿子的来源或许就在于此)
对于斯巴达人把国王的统治期限定为八年,我们自然会疑惑为什么会是八年。在那些制定古希腊日历所依据的天文观念中,我们或许可以找到答案。在很长的时间里,太阴历和太阳历都是难以统一协调的,刚刚步入文明的人类为此耗费了很多脑力。八年可以说是一个最小的循环周期。在八年的时间里,太阴历和太阳历都是只有一部分相符的,只有在这个周期的末尾,太阴历和太阳历才完全统一。
历史学家贝洛塞斯当过巴比伦祭司,熟悉当地习俗。他说巴比伦每年都有一个名叫瑟卡亚的节日,从劳斯月第十六天开始,持续五天。在这五天里,主人和奴仆的地位会换过来,主人伺候奴仆。一个死囚坐上王位,穿上皇袍,吃喝玩乐,想做什么都可以,甚至可以和王妃睡觉。不过五天之后,他就会被扒下皇袍,遭受鞭打,最后被刺死或吊死。在这五天里,他被叫作“佐格尼斯”(Zoganes)。也许这个习俗只是拿死囚寻开心,但是让他和王妃睡觉,这就说不过去了。在东方国家,统治者的后宫向来是禁地,我们可以肯定,如果不是极特殊的原因,统治者绝对不会让人霸占后宫,更不用说让死囚了。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这个死囚是替国王死的,为了完全替代,他必须在短暂的统治中享有充分的王权。
第二十五章 临时国王
原本流行于巴比伦的温和版杀王风俗,被一些地方改得更加温和了。每到任期届满,国王还是会暂时离职,由一个临时国王代替他。临时国王在短暂的统治之后,不再被杀了,不过有些地方会举行假死的仪式,算是纪念以前处死国王的做法。
第二十六章 献祭王子
在早期社会,人们普遍认为国王具有神性,他的儿子也具有国王的神性,是国王神性的最佳替代品。所以,最适合代替国王去死的人就是王子,他也是为全体人民而死的。
第二十七章 神灵转世
有许多民族会像许多个人一样,倾向于选择自我毁灭的行为。波利尼西亚人似乎经常会杀掉他们三分之二的孩子。在东非的某些地方,据说婴儿刚一出生就被杀死的比例也是一样大。只有那些经历了特殊仪式的婴儿,才允许活下来。有报道显示,安哥拉的一个名叫贾迦的战斗部落,经常会杀死部落中的婴儿,为的是避免在行军时拖累女人。
有时国王与他前辈之间的精神联系,似乎是要靠占有他身体的一部分来维持的。在西里伯斯南部,王室往往用先王身体的一部分来作为标志,它会被当作圣物珍藏起来,作为王权的象征。马达加斯加南部的萨卡拉瓦人通常会把先王的一块脊骨、一片指甲和一束头发放在鳄鱼牙齿中,和其他先祖的遗物一起保存在一间专用的屋子里。谁拥有这些遗物,谁就可以成为国王。如果原本的继承人丢失了这些遗物,那么他的继承权也就丧失了,而一个篡位者如果得到这些东西,他便可以毫无争议地当上国王。
白尼罗河的希鲁克人通常会杀死他们的神王,每个新王继位的时候都要举行一种仪式,这种仪式就是为了把先王的神圣灵魂传递给新王。所以,坐在王位上的每一任国王,都继承着同一个灵魂。
第二十八章 处死树神
他是至高无上的王,但是终将有比他强壮的人把他杀死,这样既能让他一直保持精力旺盛,又能让他在初见衰老的时候就把神性传递给他的继承者。只要他还能打败挑战者,就证明他的精力依然旺盛;如果他被打败了,就证明他老了,是时候把神性传递给那个更强大的身体了。如此一来,我们就能很容易理解林中之王被继承者杀死的做法。
要想拯救神,就要在这个生命体衰老之前,让它从中离开。起码在表现出衰弱迹象时,要立即离开,如此才能更好地转给精力更旺盛的继承者。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人们就要将旧的化身杀死,让神转入到一个新的化身体内。因此杀神实际上是杀它的人形化身,好让它在新的化身体内复活。这不但绝不会消灭神,反而会使神更加纯洁和强壮。
在西里西亚的很多村子里,人们先是恭敬地对待死神偶像,然后就一边咒骂一边把它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最后扔进水里或在庄稼地里把它撕碎。之后年轻人会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小枞树,把树干上的皮剥掉,用常青植物、纸玫瑰、染色的蛋壳、彩色的碎布等装饰它。装饰完之后,这棵树就被叫作“夏天”或“五月”。
第二十九章 阿多尼斯的神话
第三十章 阿多尼斯在叙利亚
第三十一章 阿多尼斯在塞浦路斯
塞浦路斯古时的习俗,当地女人结婚,必须先在阿佛洛狄忒、阿斯塔特或其他女神的神殿里与外地人交配。西亚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习俗。不管这种习俗是怎么来的,人们通常都不认为这种行为是淫乱放荡,而是在为伟大的西亚母性女神服务,是神圣的宗教义务。
古代叙利亚的赫利奥波利斯和巴勒贝克都以宏伟的神殿而闻名,这两个地方的习俗,是每个少女都要在阿斯塔特神殿里卖身给一个陌生人,不管她出身贵贱,都要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对女神的虔诚奉献。
人们会以真实的性交来模仿这些神灵的交合,地点就在女神的神殿,虽然这种模仿只是临时的,不过人们仍然寄希望于此,来保证粮食获得丰收,人畜能够兴旺。
在一些国家,皇室血统是根据女性来确定的,如果谁想成为国王,就要与拥有继承权的公主结婚,公主才是实际意义上的君主。在这些国家里,经常出现君主和自己姐妹家的公主结婚的事情,这样才能从她手里得到统治权,否则王位就会落到他人手里,甚至落到陌生人的手里。这种继承的原则,是不是可以解释国王和公主乱伦的动机?因为我们从这个原则可以推论出,王后死后,国王就必须退位,把王位交给女儿的丈夫。国王如果想继续统治,只能和女儿结婚,通过女儿延续他的王位,此前他就是这样从她母亲那里得到王位的。
琴声对人的作用或许和酒一样,让人可以从中得到某种崇高的灵感。
第三十二章 阿多尼斯的祭祀仪式
在比布勒斯宏伟的腓尼基阿斯塔特神殿里,人们每年都会哀悼阿多尼斯的死亡,伴随着长笛尖锐的乐声,人们又哭又号又捶胸。不过人们相信他第二天就会复活,在崇拜者的面前升上天堂。忧伤的崇拜者们仍在人间,就像埃及人悼念去世的神牛阿庇斯一样,都把头发剃光。女人不愿意剃掉自己美丽的长发,于是便只能在节日当中的某一天,向陌生人出卖自己的身体,用得来的钱供奉阿斯塔特。
而植物每年的死亡和重生,则是每个阶段的文明都会明确表达出来的观念。这种枯萎和重生的规模如此巨大,再加上人类的生存严重依赖植物,所以,人们就对这种每年都会发生的自然现象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至少在温带地区是这样的。如此重要和宏大的现象,自然会引发人们产生相似的观念,并在许多地区产生类似的仪式。
如此说来,阿多尼斯的死亡代表的并不是植物在酷热或严寒中的自然死亡,而是代表他的被迫死亡,即人为的收割谷物,在打谷场上脱粒并磨成面粉。
第三十三章 “阿多尼斯花园”
想当“圣约翰的情人”的人,就应该这样做:小伙们和女孩各站在篝火的两边,成对的男女则共同拿着一根长棍子,两人各自拿着一端,就算是他们牵上手了。随后他们把棍子在火上来回移动三次,并把手也伸到火里三次,这样就算确定了彼此的关系。
西西里岛也有相似的习俗。一对对的男孩和女孩,拔下对方的一根头发,然后通过各种仪式,来使彼此在施洗约翰节时成为圣约翰的密友。他们会把头发系在一起,扔到空中,或在一块碎陶片上交换头发,然后把陶片掰成两半,两人各拿一半,小心保存。他们认为用后一种方法确定的关系,将终生不变。
第三十四章 阿蒂斯的神话和祭祀仪式
这种关于童贞女生子的故事,是那个荒蛮懵懂的时代的一些遗迹,那时人们还没有认识到性交才是生育后代的真正原因。
虽然我们还没有明显的证据,但是可以推断出,就是在这个“血日”,为了同样的目的,新僧人会自宫。当宗教激情鼓动起来到达顶点时,他们就会动手阉割自己,并把割下来的东西砸向残忍的女神像。随后他们会把割下的生殖器虔诚地包起来,埋在地下或收藏进库柏勒的圣室。这种仪式也被认为可以帮助阿蒂斯复活,并促进自然万物的复苏,和鲜血祭祀的效果是一样的。
叙利亚信徒的这种做法证明,对于库柏勒的类似的祭祀中,男性会在祭祀春天女神的“血日”进行生殖献祭。这个时候正是紫罗兰在松林中开放的时节,人们认为这些紫罗兰就是从女神的爱人的鲜血中长出来的。阿蒂斯松下自宫的传说,显然是为了解释祭司在挂着紫罗兰的圣树下自宫的行为而创造出来的。
第三十五章 阿蒂斯也是植物神
第三十六章 阿蒂斯的人形化身
人们最早是用活人来代表神的,后来改用偶像来代表,而且随后会把偶像烧掉或用其他方式毁掉。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推测,在弗里吉亚等地,祭司装死和放血,都是用来代替活人祭祀的。这些地方在更古的时候确实是用活人做祭品的。
我们可以由此推断,在古代被叫作“阿蒂斯”的祭司,在库柏勒的春天仪式中扮演阿蒂斯的角色,每次都会被绑在圣树上吊死或被用其他方式杀死。还可以进一步推断,后来这个习俗发生演变,变成后期我们所知道的较为温和的方式,祭司不用再赴死,只要在树下割破自己献出鲜血,并把偶像挂在圣树上就可以了。
第三十七章 西方的东方宗教
被人视为受神灵感动的狂热、凌割身躯、新奇的理念、流血赎罪等等,都起源于原始状态之下,自然会吸引仍然保留着原始野性的民族。他们真正的本性(野蛮性)常常隐藏在寓言或哲学性解释的文雅面纱之下,这也许足以骗过那些痴迷的狂热信徒,即便对他们中间比较开化的人来说,这种解释也是容易接受的,否则他们一定会对这些事情感到恐惧和厌恶。
希腊和罗马原本是建立在个人服从集体、公民服从国家这种原则的基础上的,国家安全永远高于个人安全,并以此为一切行为的最高目的。这种无私的理想教育从公民还在摇篮里就被灌输进他们的头脑,要为公众事业而奉献一生,并随时准备为人民的利益而献出自己的生命。谁不愿做出这种崇高的牺牲,他就是只顾个人生存不顾国家利益的自私鬼。而东方宗教的进入,改变了这一切,它反复教导:心灵与神相通。灵魂的超度才是人生的唯一目的,国家兴亡什么的根本微不足道。这种自私邪恶的教义自然使得教徒不顾公益,只顾追求一己的精神状态,并认为现实生活只是修得美好来生的凭借而已,对其不屑一顾。芸芸众生把圣人隐士超凡脱俗地潜心冥想天堂,看作人类的最高理想,取代了古老传统中无私、忘我、为国家利益而生、为国家利益而死的英雄理想。在他们的眼里,尘世的城市都是贫乏可鄙的,只有九霄云外的天堂才是最好的归宿。于是人生的目标就从现世转向来生。姑且无论来生是什么样的,至少这种人生目标的转变,使得今生失去了意义。社会结构越来越变得个人化,逐渐回到了原始野蛮状态,国家和家庭之间的联结变得不那么牢靠,全国面临着崩溃的危险,因为文明要基于每个人的积极合作和无私奉献才有可能发展。人们拒绝守护自己的国家,甚至想要让国家消失,他们热衷于拯救自己和他人的灵魂,将物质世界视为邪恶的起源,希望离开尘世并使之消灭。这种情况一直延续了一千多年,直到中世纪罗马法律、亚里士多德哲学和古代文艺的复兴,才让欧洲恢复原本的信念和理想,恢复健康的世界观。文明前进中的长期停滞终于一去不返,东方宗教的入侵终于退却,并且还在退却。
而基督教的四福音书里根本没有提到基督的生日,早期基督教并不纪念基督诞辰。后来埃及的基督徒将耶稣的生日定在1月6日,从此纪念圣诞的风俗才开始流行起来,并在4世纪固定下来成为一种习俗。不过在3世纪末4世纪初,从未承认1月6日是耶稣生日的西方教会把12月25日定为耶稣的生日,后来的东方教会也接受了这个决定。
有一个叙利亚的基督徒作家毫无遮掩地说出创立的动机。他说:“神父把圣诞节从1月6日改到12月25日,是因为当时异教徒有在12月25日纪念太阳诞生的习俗,他们会在这一天点灯庆祝,并邀请基督徒参加庆祝活动和仪式。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基督教教会把12月25日定为其创始人的诞辰,是为了让异教徒放弃对太阳的崇拜,转而信仰那个被叫作“正义的太阳”的人。
正如我所说的,基督教很可能为了争取人心,而使自己宗教的节日与异教的节日重合。
从整体上看,基督教的节日和异教的节日重合,这实在难以让人相信是巧合。这种重合其实是基督教在得胜时,不得不对虽已被打败但仍然很危险的对手做出的一定的退让和妥协。
第三十八章 奥西里斯神话
第三十九章 奥西里斯的祭祀仪式
第三十九章 奥西里斯的祭祀仪式
和现在一样,那时整个埃及,除地中海沿岸之外,几乎没有雨水,全靠尼罗河每年泛滥,这片土地才如此肥沃。
尼罗河涨水时,埃及人会举行一个伊希斯节。他们认为此时这位女神在哀悼死去的奥西里斯,是她的泪水使得尼罗河涨水。如果奥西里斯在某些方面是个谷神,那么在夏天哀悼他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了,因为此时庄稼收割完毕,田野光秃,河水低落,大地好像失去生机,谷神已死。
在河水上涨的同时,天上还有一个现象与之相对应。在埃及历史的早期,大约公元前三千到四千年,美丽的天狼星,也是所有恒星中最亮的一颗星,从夏至开始每天早上日出之前出现于东方,正是这时候尼罗河开始升涨。埃及人称这颗星为索西斯,把它看成伊希斯的命星,正如巴比伦人把金星看成阿斯塔特的命星。(读者注: 也叫索普黛特)
人们把河水看成一个男神,贡献新娘的做法则是要给神娶妻,让河神和田地新娘结婚,也就意味着河水将要灌溉田地。因此可以得出结论,这种仪式是一种促进庄稼生长的巫术。
第四十章 奥西里斯的属性
用活人来代表神,当然要选择和神有相似特征的人。因此古代墨西哥人将玉米看作人,从播种到收获经历了整个生命过程。玉米播种时,献祭一个新生的婴儿;玉米发芽时,献祭一个更大一点的孩子;按照这种方式,等到玉米成熟,就要献祭一个老人。奥西里斯还有一个名字叫“作物”或“收获”,古人有时将他解释为谷物的化身。
第四十一章 伊希斯
布鲁奇说,她“不仅是大地绿色植被的创造者,而且她就是绿色田野本身,是田野化成的女神”。伊希斯的一个称号“索契特”(或“索捷特”)意即“谷地”,可以印证这个说法,因为在科普特语中,这个字至今还保留着这个意思。
第四十二章 奥西里斯和太阳
宗教崇拜的意义往往是开放的问题,而仪式的类似之处则属于可观察的事实范围。
第四十三章 狄俄尼索斯
狄俄尼索斯最大的特征是葡萄树和茂盛的葡萄藤,不过他同时也是广义上的树神。据说几乎所有的希腊人都会祭祀“树神狄俄尼索斯”。
人们认为石榴是狄俄尼索斯流出的血长出来的,就好像秋牡丹生长自阿多尼斯的血、紫罗兰生长自阿蒂斯的血。
传说中,彭修斯和莱库古这两个国王因反对祭祀狄俄尼索斯的仪式,一个被酒神的狂热信徒撕碎,一个被马撕裂。如前所述,曾经有一个向狄俄尼索斯献祭神王的习俗,人们把他的尸体碎块撒在地里当肥料。那个传说可能是对这个习俗的曲解。狄俄尼索斯在底比斯被撕碎,同样在这个地方,国王彭修斯被狄俄尼索斯的狂热信徒撕碎,这恐怕不仅仅是巧合。
用不如活人那么宝贵的动物来献祭,这只是一种善意的弄虚作假。许许多多的动物代替活人献祭的真实事例,证实了我们的这种解释。
第四十四章 德墨忒尔和珀耳塞福涅
第四十五章 北欧的谷神母女
在上面这些风俗中,人们总是把谷精叫作“妈妈”“老太婆”等,显然是认为谷精很老。不过在有些地方,人们却认为谷精非常年轻。
精灵和神的不同之处在于,精灵只代表了自然中的某种元素,而非自然之外的东西;精灵的名字指的是这个群体,而非某个个体;精灵没有固定的数量,同类的精灵之间都有相似的特性;精灵的来源、习性和事迹等都没有明确的传说或源流。
神并不局限于自然的某个方面,虽然他们也有其象征的事物,但是不会严格限定在这个范围之中;神在自然和生命的很多领域都有神力;神都有自己独特的名字,比如德墨忒尔、珀耳塞福涅、狄俄尼索斯等,而且他们的身份和事迹都有公认的传说和艺术表现。
这些仪式并不是祈祷,而是巫术。人们并不依靠献祭、祈祷和赞美来求神降福,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是认为仪式本身就与目的之间有一种神秘的联系,通过这种联系就可以实现愿望。
第四十六章 各国的五谷妈妈
这些风俗和神话全都体现了一种古老传统的沿袭,就是在春天的嫩芽或秋天的残茬中进行真实或模仿的生育行为。如前所述,原始人类经常用这种方式把自己的生命力传给衰弱的大地。
不过随着宗教思想的演化,人们不再用出生、成长、繁殖和死亡这个过程来表示谷物,而是换成一个永恒的女神,并且为了符合实际,“母亲”和“女儿”两者之中必须牺牲一个。但是谷物有母女双重身份的观念根深蒂固,无法用逻辑来抵消,因此,在神话的演变中,需要给这对母女各找一个合适的位置。最终,珀耳塞福涅代表了秋天播种春天发芽的谷物,而德墨忒尔成为谷物母亲之后形象变得模糊,只能在秋天表示悲伤,在春天表示欢乐。因此,衍化之后的神话就不再是正常的神位传承:神存在一年之后产生继承者;而是分化成两个独立的神:一个每年消失于地底重回地面,另一个只能看着这一切,在恰当的时候表现悲伤或欢乐。
第四十七章 里提尔希斯
少女整个身体被染了色,一半黑,一半红。人们把她绑在类似绞刑架的东西上,用慢火炙烤,过一会儿就放箭射死她。然后,主持仪式的人把她的心挖出来吃掉。赶在她身体还未凉透时,还要把她身上的肉分小块从骨头上割下,装入小篮子里,带到不远处的谷地里。首领取出一块肉,把血滴在刚种下的种子上。其他人也跟着做,最终每一粒种子都沾了血,再埋好土。一篇记载中提到,他们把牺牲者的身体碾压成糨糊,把它涂抹在玉米、土豆、豆子以及其他作物的种子上。在他们看来,这种祭祀仪式可以使农作物产量大增。
有人认为人牲就是谷物,换言之,他们是谷精或谷精的化身。他们所感受到的痛苦是最好的证明。人们极力证实人牲与人牲所代表的自然物之间的一致性:如墨西哥人用幼儿祭祀初生的谷物,用老人祭祀成熟的谷物;马里莫人献上矮胖的人做“种子”,矮与幼小植物的高度相吻合,胖与人们对植物长势的期望相对应;波尼人之所以把人牲养得肥壮,或许也是出于这一考虑。还有非洲人有用锄头和铁铲杀死人牲的风俗,墨西哥人把人牲放在两块石头间像碾谷子一样压碎的风俗,这些都说明人牲等于谷物。
第四节 把活人当谷精处死
但我们了解到,在打谷比赛中打最后一下的人,就会被假装杀死。既然打最后一下的人被假装杀死时的身份是谷精化身,而割和捆最后一捆的人也有这样的身份,并且参与其中的收割者都害怕成为最后一个,我们因此推测:割、扎以及打最后一捆的人都是要被假装杀死的,但在古代则是真的会死。割最后的谷子的人很快就会死去的迷信证实了这种猜测。有时,人们相信在地里割下最后一捆谷子的人一年之内会死掉。之所以把割、扎、打最后的谷子的人视为谷精化身,是因为人们笃信谷精喜欢藏在谷子里,正在劳作的割谷、捆谷、打谷的人不断前进,它则不停地往后退。最后的谷子被割掉了,最后一捆捆好了,最后的谷粒脱掉了,谷精无处藏身,只得离开谷杆(它的身体或衣服),寻找一个寄主。他刚被赶出来时,不知该往哪里去,离他最近的人就成了最好的藏身之所。而这个最近的人,一定是最后割下、捆扎、打谷的人,所以这个人就被当作谷精抓起来。
第四十八章 谷精变成动物
人们相信,谷精是有孩子的,它是在收割谷物时诞生的。这个年幼的谷精被赋予了保佑来年谷物丰收的天职。
在收谷物时,田里的很多野生动物,比如野兔和鹧鸪也会随着收割工作的推进被驱赶到还没收割的谷地里,当收割到最后一块谷地时,它们就逃出去了。因此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在收割最后一块谷地时,收割者和其他人会把它围起来,当快收割完时,这些动物避无可避就往外冲,人们就挥舞棍子或用枪打死它们。原始人认为,谷精是以成熟的谷穗为家的,收割时它就被人从家里赶了出来,自然要变成动物逃跑。而且,他们认为谷精既然是谷物的精灵,有变成动物的巫术也是完全可信的。在割最后一块地的谷物时会蹿出一只动物来,他们并不觉得奇怪。而把动物当成谷精和把过路人当成谷精,本质上没什么区别。在原始人的观念中,田地或是打谷场旁边突然冒出一个陌生人,那他无疑就是从割下或脱粒的谷物中逃出来的谷精。同理,在割下的谷物中突然跑出一只动物,那就是家园被毁而逃跑的谷精。任何解释都难以抹掉两种说法之间的等同关系。如果想要用其他原则来解释把动物当成谷精的现象,那这个原则必须同时也能解释把陌生人当成谷精这个问题。
第四十九章 以动物形象现身的古代植物神
为什么人们会认为树精是山羊的形象?一个显而易见的理由或许是,山羊在树林里时,喜欢啃树皮,这的确会严重损害树木,或许这个理由很充分。矛盾的是,作为一个植物神,他竟然要靠吃自己的植物为生。不过,原始人是感觉不到这种矛盾的。之所以有这样的矛盾,是因为神不再存在于植物内部,逐渐成为该植物的主人,他既然占有这种植物,当然也就可以享用这种植物。
原来存在于谷物内部的谷精,后来演变成谷物的主人,以谷物为生,失去了谷物就无以为继。因此,谷精常常被说成“可怜的男人”,有时是“可怜的女人”。有时,人们还会说,田里的最后一把谷物是留给“可怜的老太婆”或“黑麦老太婆”的。
在幼发拉底河畔的希拉波里这个宗教的大都市,猪既不能献祭,也不能吃;谁如果摸到了猪,谁就一整天都不干不净,有人说这是因为猪不洁净,也有人说这是因为猪是神兽。这种分歧表明,这种宗教思想还处于混沌不清的状态,还没有明确区分神圣与不洁这两种观念,两者混成一种摇摆不定,悬而未决的问题,我们名之为禁忌。
这些例子说明,人们认为吞食神圣动物就会得麻风病或其他皮肤病。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认为,埃及人也曾经把猪视为神兽,所以喝了猪奶会得麻风病?
在原始人的观念里,神物是很危险的,会像电一样传导,一旦接触就非死即伤。因此,原始人对他们眼里的神物避之唯恐不及,甚至看都不愿看到。
埃及人对猪的禁忌和以上例子非常相似,我们或许可以由此得出一个结论:那些忌讳并不是因为他们认为猪非常肮脏,而是因为把猪看得非常神圣。准确地说,猪在埃及人眼里不只是不洁且令人厌恶的,也有其神圣崇高的一面,他们那样对待它是源于原始宗教的敬畏心理——兼具尊敬与厌恶两种心理。
如果某种动物是作为神的敌人被杀来祭神的,那么该动物起初很可能是,或者一直都是该神本身。传说猪是奥西里斯的仇敌,且每年杀一次猪来祭祀他,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猪起初是一个神,并且这个神就是奥西里斯。到了后期,奥西里斯变人样了,人们渐渐忘记了他和猪的关系。但是神话学家想不出如何解释为什么祭祀某个神时要杀某种动物,只能说该动物是神的敌人——把动物和神分成两个独立且敌对的个体。
文明发展到后期,人们认为野猪是谷精的敌人,因为它们会跑到田地里乱踩一通。可是,如果我的研究没错,当初人们正是因为看到野猪在地里乱窜,才把它当作谷精,后来才把它当作谷精的敌人。
人们往往继承长辈的做法,但是长辈很可能已经忘了为什么要这样做。人们总是不断用新的说法来解释旧的风俗,给那些怪诞的做法寻找合理的依据。
第五十章 神体圣餐
所以,尝新圣餐,是与神交往,至少也是与一个有威力的精灵交往,这种说法不是没有道理的。不管是用新的或特制的器皿装新收谷物的风俗,还是通神者必须在洗净身体后才能参加通神活动的做法,都支持这种结论。
第三节 阿利奇亚的“曼尼”
根据这些例子,我们可以这样推测:在户神节当天,古罗马每户人家挂在门口的那些羊毛偶像并不是人牲的替身,而是献给“鬼妈妈”或“鬼奶奶”的一种替代祭品。人们希望“鬼妈妈”或“鬼奶奶”在城中游荡时会把偶像误认为家里的人,因而那些人又能多活一年。
也可以这样认为,偶像的作用就是消除城中魔鬼的影响,把魔鬼的注意力从人身上引到偶像身上,然后把这些可怕的鬼东西扔进河里,让它们随着河水流向大海。
第五十一章 吃神肉是一种顺势巫术
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来杀谷精呢?本书前面已有所暗示:为了防止他或她(谷精一般都是女性)变老,趁谷精还有生命力时,就将其转移到更具青春活力的继承者身上。
在原始人看来,吃神的身体,理由很简单。原始人大都相信,吃一个动物或人的肉,他们就得到该动物或人的身体特性,同时还能得到该动物或人的道德和智力特性。因此,当头脑简单的原始人认定某生物有灵性,他就希望将其特性和灵性一并吸入自己的体内。
非洲东西部的山居部落遵循一个传统,在青年加入行会或帮会的仪式上,有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那就是把勇敢、机智和其他素质灌输到新成员身上。凡是冲在最前面被杀的勇猛的敌人,人们把他的肝视为勇敢的所在地,把他的耳朵视为机智的所在地,他前额的皮肤则成了忍耐力的所在地,其他众多部位是其他品德所在的地方,最后,这些部位都被拿去烧掉。化成灰烬后,他们用牛角把灰小心地保存起来,到了割礼那天,把它和其他成分混在一起搅拌,拌成糊状物交到族里的祭司手中,由他分给年轻人吃。被杀者体内的力量、勇气、智慧以及其他美德就以这种方式传给吃的人。
现在,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那些未开化的人要吃掉他们认为是神的动物或人的肉了。吃了神的肉,神的特性和权力就会转移到他们身上。如果神是谷神,谷物是他的主体,如果神是葡萄神,葡萄汁是他的血,所以信众吃了面包,喝了葡萄酒,就相当于吃了神的血肉。所以,我们不能把在狄俄尼索斯这样的葡萄神的仪式上喝葡萄酒这种行为简单定义为一种胡闹,那是一顿庄严的圣餐。
第五十二章 杀死神性动物
前面讲过,之所以给神的生命设定期限,是为了使他不致衰老。同样的理由也可以解释每年杀神兽的风俗,底比斯人的公羊就是每年杀死的神兽,而且,杀神兽的风俗很可能更古老一些。
那些原始人绝不像那些浅薄的观察家认为的那样,是思想空洞、缺乏逻辑的人。他们对与自己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推理才得出结论,虽然跟我们得到的结论相差很远,但我们不该否定他们对有关人类生存问题的思考。
我们不应该急于认定这样做是矛盾的、不合理的,而应该让自己站在他们的角度看问题,努力去掉我们的成见,因为这些成见已经对我们的世界观产生了很深的影响。如果真的站在他们的角度来分析这些问题,也许会发现他们的表现只是看起来很荒唐,其实是经过一系列的推理得出来的,他们认为这些推理与有限的经验能够相互协调。
第五十三章 猎人抚慰动物
而在原始人简单的意识中,谁杀了一只动物,谁就会遭到动物灵魂或同类动物的报复。他们认为动物和人类一样有亲属,当它们中有一只被杀死,就会招来同类动物的憎恨。所以,对于不着急杀死的动物,原始人照例会饶命,至少对那些凶猛、危险的动物是如此,杀了它们的一个同类,它们很可能要报血仇。
有些原始人很尊重猎物的骨头。他们的理由很特殊,他们相信骨头保存起来,到时候会长出新肉复活。为了保证猎人收获的猎物不会变少,人们不能毁坏猎物的骨头。
有些动物力大凶猛,原始人怕它们;有些动物可以给人好处,原始人尊敬它们。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动物,也需要他们崇拜和祭奠,与之和解,那就是侵害他们庄稼牲口的昆虫和鸟兽。
第五十四章 以动物为圣餐
原始人向被他们杀死的动物谢罪的一种方式是向其同类中的个别动物表示敬意。他们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免受到惩罚。
第五十五章 转嫁灾祸
这种把自己的罪孽和痛苦转嫁给别人,让别人替自己承担这一切的观念,是原始人头脑里熟悉的观念。(读者注: 早期基督是吧)
这种把灾祸和痛苦从某人身上转给别人、动物或物体的方法,在欧洲也很流行。比如古罗马人会把发烧转嫁给邻居,他们剪下病人的指甲,在日出以前用蜡粘在邻居的门上。
第五十六章 公共驱魔
现代哲学剥去了大自然的人格性,把它还原为一系列客观的因果关系,使我们的感官得到一连串有秩序的印象。我们很难站在原始人的角度来看问题。我们看到的是一些自然现象,在原始人看来却是神假扮的,或是他们自己惹的祸。在不知道多么漫长的一段时间里,曾经有无数的神与我们如此接近,许许多多的神被科学的魔杖赶走了,离我们越来越远。家庭里的神被赶走了,荒凉的小屋和满是常春藤的堡垒里的神被赶走了,经常出没在林中空地和寂寥池塘的神被赶走了,乌云和闪电里的神被赶走了,银色月光和火红晚霞里的神被赶走了,甚至天空中的神也被赶走了。只有孩子才会把天空看作一片帷幕,掩盖着天外世界的辉煌华丽,使凡人的眼睛不能看见。我们只能在诗人梦幻的诗句中,才能偶尔瞥见远远隐退的神的旗帜在最后飘动,只能在演说家激情澎湃的话语中,才能听到神挥动隐形的翅膀的声音和他们嘲弄的笑声,或是天使动人的歌声消逝在远方。但是,这一切,对原始人却完全不同。在他们的想象中,这个世界还是充满了那些早已被清醒的哲学所抛弃的奇装异服的神物,无论他们醒着还是在睡梦中,神仙和妖怪、鬼魂和邪魔总在他周围飞来飞去。它们寸步不移地跟着他,扰乱他的感官,进入他的身体,千方百计地困扰他、欺骗他、折磨他。通常情况下,他把这些灾难、损失和痛苦看成敌人在施行巫术,或是邪魔在发怒、泄恨或作祟。它们每时每刻都在缠着他,使他疲惫不堪,它们没日没夜地扰乱他,使他怒不可遏。他多么渴望摆脱它们,有时逼得他没有办法,忍无可忍时就奋起反抗,拼命要把它们全部从他的土地上赶走,把它们全部清除净尽,使他至少有一段时间能够自由地呼吸,能够不受干扰地做自己的事。原始人大费周章地驱赶邪魔,只是为了消除他们的一切烦恼。他们认为,要想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就必须摆脱这些邪魔的折磨,只有这样才能重新回到远古的伊甸园,回到充满诗情画意的黄金时代。(读者注: 很有诗意的一段话)
有时候原始人并不赶鬼,而是选择把自己的家留给病魔,让它安安稳稳地待着,让它不要跟来,自己倒逃离了家。
第五十七章 公众的替罪羊
丁卡人是白尼罗河的一个畜牧民族,那里每家都有一头神牛。在战争、饥荒或其他灾难发生时,村长就请某一家交出神牛当作替罪羊。村里的女人把神牛赶到河对岸,让它留在那边四处游荡,任由野兽吃掉。然后,女人不声不响地回来,不能回头看,如果回头看了,巫术就失效了。
有时,也用人做替罪羊。例如诸神经常警告乌干达的国王,他的敌人布尼奥罗人对着他的臣民施法,想让他们全都病死。为了避免灾难,国王就派一个男人和男孩或一个女人和她的孩子作为替罪羊,带着牛、羊、鸡和狗到布尼奥罗的边境。替罪羊的身上都有缺陷或某种特殊的记号,他们相信这些特殊的标志是神留下的,用来识别为国牺牲的人。有一个强壮的卫兵把两个人和那些动物送到神指定的地方。为了防止动物回来,卫兵折断动物的四肢,送到敌国境内等死。人们认为这样就把灾难转到了为国牺牲的人身上,他们会把灾难带回原来的地方。
在尼日尔河的奥尼查城,从前人们每年出钱买两个活人来祭祀,以消除当地的罪过。凡是在过去一年中犯过偷盗、放火、巫蛊、强奸等大罪的人,都要捐28恩古卡,即两英镑多一点。用收集起来的这些钱到本国的内地购买两个病人来献祭,“一个承担陆地上的罪,一个承担水上的罪”。还要从附近镇上雇一个人来杀死这两个人。
一方面,在驱魔前解禁放纵情欲,是因为人们认为即将举行可以赦罪的驱魔仪式,自己迅速增加的种种罪责马上就能一笔勾销。另一方面,驱魔之前,人们一直生活在充满妖魔的氛围中,内心受到极大的煎熬,所以举行完驱魔仪式,他们的心灵从沉重的压抑中解脱出来,就在这种欢乐的激荡中逾越了习俗和道德通常所规定的界限。
用神做替罪羊的做法,是把两种风格迥异的形式结合起来。一种是,为了防止神灵的生命衰老,杀掉神选之人或神兽;另一种是每年一次驱魔。人们如果想到把这两种形式结合起来,结果就是用临死的神做替罪羊。最初杀神不是为了带走罪,而是为了防止神灵衰老。人们想到既然要杀他,何不趁这个机会把灾难和痛苦也转移到他身上,让他把这些罪过带到死后那个未知的世界呢!
第五十八章 古罗马、希腊的替罪羊
马赛是希腊最繁华绚丽的殖民城市之一,那里一遇到瘟疫,就有一个穷人自愿来做替罪羊。人们集资用华衣美食供养他整整一年。一年期满,就给他穿上圣衣,用圣枝装饰起来,领着他走遍全城,同时大声祈祷,让一切罪责由他一人承担。然后,把他扔出城外,或者用石头砸死。雅典人经常用公费豢养一些堕落的废人,只要发生什么瘟疫、灾害,就从中选两个出去献祭:一个为男人献祭,一个为女人献祭。为男人献祭的人脖子上围一串黑无花果,为女人献祭的人脖子上围一串白无花果。有时候,为女人献祭的人,似乎也是个女人。
公元前6世纪,小亚细亚的希腊人也有替罪羊的风俗。如果城里发生瘟疫、饥荒或其他灾害,就选一个丑八怪或畸形人,让他承担全社会的罪孽。把他带到一个合适的地方,让他吃一些大麦面包、无花果和乳饼,用棉枣枝、野生的无花果树枝和其他树枝,在一种特殊的笛子伴奏下,抽打他的生殖器七次,然后在树林里搭起一个火葬堆,把他扔进去烧掉,骨灰扔到海里。亚洲的希腊人每年在过萨格里亚收获节时,似乎也有类似的风俗。
以前很多民族每年都有一个放纵期,那时人们抛开一切法律和道德,肆无忌惮地花天酒地寻欢作乐,释放蛰伏已久的情欲。这些,在平时较为稳定、清醒的生活中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被长期压制的天性骤然释放,往往沦为邪恶的肉欲狂欢。这种失控行为大多发生在年终,而且就像我们说过的,总是与农业的时节相关,尤其是耕种和收获的时节。
这些文章表明在莫西亚的杜罗斯托拉姆驻扎的罗马士兵每年都这样过农神节:节前三十天,他们通过抽签选定一个帅小伙假扮萨图恩国王;这个小伙子穿上王袍,带着士兵在街上游荡;他可以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他可以放纵情欲,享受乐趣,不管这种乐趣多么卑鄙下流。享受王权的过程虽然很快乐,可惜好景不长,而且下场很惨,因为30天期限一到,农神节来了,他就必须在他所扮演的神的祭坛上自刎而死。公元303年,有一个基督徒士兵达修斯抽中了签,但是他不愿意扮演异教的神,不愿让最后一段生命沾染淫乐。他的长官巴瑟斯再怎么劝说和威胁,也不曾让他有丝毫动摇,因此把他的头砍了。基督徒殉道史的作者写得很清楚:11月20日,阴历二十四日,星期五,凌晨四点,在杜罗斯托拉姆镇,行刑者是士兵约翰。
第五十九章 墨西哥的杀神风俗
全员到齐后,祭司庄严地为扮演女神的女孩熏香,把她仰天推倒在谷物和种子堆上,割下她的头,把喷出来的血接在桶里,把血淋到女神雕像上,淋到屋里的墙上,淋到地上的谷子、胡椒、南瓜、种子、蔬菜等祭品上。然后,剥下她的皮,暂时披在一个祭司身上,又让这个祭司穿上女孩穿过的衣服、法冠和金黄的玉米项链,拿着一根插着羽毛的玉米棒和黄金。穿戴整齐后,他走到人群中,随着鼓点跳舞。他在队伍的最前方,带着大家一起跳。他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尽可能跳得轻快活泼,但是这根本不可能啊!事实上,他的姿势诡异难看,因为小女孩的那身皮和衣服,对一个成年男人肯定太小了。
通过具体的实例,我们应该可以得出结论:世界上许多地方都流行过把人奉为神灵再杀死的风俗。
第六十章 天地之间
在他们的想象中,最大的灾难莫过于统治者的自然死亡,不管病死还是老死。他们认为这种自然死亡会给他们和他们的财产带来毁灭性的后果,比如,引发瘟疫,害死人畜,使土地贫瘠,甚至使整个自然界土崩瓦解。为了预防这些重大灾难,人们只能在神王年轻力壮时把他杀掉。以使旺盛的生命力传给他的继任者,以永葆青春。就这样,神借助一个又一个强壮的替身把生命力传递下去,从而长生不老,而人畜也得以一代代繁衍下去。播种和收获、春天和夏天、阳光和雨露,也就不会失调。如果我没有搞错,这就是内米林中之王、阿利奇亚祭司必须杀死前任才能继位的原因。
加利福尼亚的印第安人相信“月经初潮的女孩拥有强大的超自然力量,这种力量有邪恶污秽的一面,也有神圣纯净的一面,但是整体来说,还是邪恶多于神圣。所以不仅让她与家人及社会隔绝,而且想办法让她与整个世界隔绝。
所以,隔离经期的女人,就是为了消除她们带来的危险。人们相信初潮少女引发的灾祸尤为重大,因此对初潮少女的隔离要特别小心、严格。
由此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神王和祭司也要遵守这些禁忌。在原始人看来,神人的圣洁,经期女人的不洁,这两者之间并没有本质差别,只不过是同一神秘力量的不同表现而已。这种神秘力量和一般的力量一样,本身无所谓好坏,是福是祸,全看人如何使用它。所以,跟经期的女人一样,神人也是脚不触地,眼不见天。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恐怕接触了天地之后,他强大的神力将会毁天灭地,另一方面又怕他身上的神力被天地吸光了,从此再也无法担负起保护人民安全、维护世界和平的神圣职责。所以,上述禁忌都是禁忌中的禁忌(本书前面探讨过禁忌),目的是为了保存神人的生命,从而保存神的百姓和信众的生命。原始人认为想要保存神人尊贵而又危险的生命,最安全的做法不是放在天上,也不是放在地下,而是将他悬在天地之间。
第六十一章 巴尔德尔的神话
第六十二章 欧洲的篝火节
所以,凯尔特人以5月和11月为界把一年分成两半,这应该是在很久以前,凯尔特人主要还是畜牧民族时的做法。所以,他们把一年划成两段:初夏,牲畜离开家是一段;初冬,牲畜回家是另一段。欧洲中部虽然离凯尔特人现在生活的地方很远,但是也能清楚地看到这种把一年分成两段的做法,毕竟无论是五朔节和五朔节前夕(沃尔普吉斯之夜),还是11月初的万圣节在欧洲中部都很流行。所以我们可以推测,欧洲各地起初只是按照陆地生活条件把一年分成两大季节——春至和夏至(或许我暂时这样称呼它们),后来才按照天文规律把一年划分为春夏秋冬四季。
第六十三章 篝火节的含义
这两种观点对在篝火仪式中扮演主角的火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火就像我们在地球上各个纬度都能见到的阳光,是一种温和的建设性力量。它可以促进植物和世间所有构成健康与幸福的要素发生、发展。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火是一种狂暴的破坏性力量,可以破除、毁灭世间一切精神和物质方面的罪恶,以此来保全人和动植物的性命。前一种观点把火视为催化剂,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后一种观点把火视为消毒剂,发挥着消极的作用。
第六十四章 在篝火中焚烧活人
我们应该假设古代凯尔特人把柳木人偶放在火里烧掉,是因为这个人偶代表的是妖魔,而火刑是铲除邪恶的最可靠办法。凯尔特人烧死牲畜、野兽和活人,也是这个道理。他们认为这些东西是妖魔的化身,或受到妖魔的法术控制。
总之,我们只要记住妖魔善于幻化成动物这一点,就很容易解释古代高卢人和近代欧洲人为什么在节日里烧死那么多动物。我们大胆猜测,他们之所以烧死这些动物,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动物是妖魔所变,为害人间。
第六十五章 巴尔德尔与槲寄生
古人看它长在高大的树木上,远离地面,不受地上动物和植物的伤害,就产生了它能治百病的想象。这个观点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长久以来人们一直坚信槲寄生是治疗癫痫病的特效药。因为槲寄生扎根在大树上,远离地面而且不会落在地上,所以癫痫病患者只要在身上口袋里放一片槲寄生,或喝下一剂用槲寄生煎成的汤药,万一发病也不会躺倒在地。
这证明,欧洲民间的篝火节和巴尔德尔神话的主要事件,有很高的重合度。毫无疑问,在基督教传到欧洲之前,这种篝火节早已在欧洲盛行了很久。
在德国、法国、英国、塞尔维亚,还有其他有斯拉夫人聚集的地方,都以橡木为圣诞木。总而言之,在那些仪式上,无论定期的还是不定期的,古代雅利安人都是用橡木点燃篝火,并且篝火烧的也是橡木。
人们相信只要槲寄生还在,橡树就有金刚不坏之身,任凭刀砍斧伐也伤不了它分毫。但是,如果把它的心脏摘了,橡树立即就变得不堪一击。后来人们用活人来代表树精,按照逻辑推理,自然认为只有去掉了槲寄生,才能杀死这位树精的化身。就这样,采集槲寄生就成了死亡的原因和信号。
第六十六章 民间故事中灵魂寄存于体外的观念
因为民间故事是原始人思想对客观世界的忠实反映,这些故事中普遍存在的任何思想,无论在我们看来是多么荒唐可笑,对原始人来说一定都是很普通很正常的。
第六十七章 民间习俗中灵魂寄存体外的观念
灵魂能够暂时或长时间寄存于体外某个安全的地方,至少也能寄存在头发里,这种思想在很多民族的民间故事中都能看到。这并不是人们为了渲染故事情节而凭空捏造的。事实上,这在原始人的观念中是真实存在的,且有一整套与之相关的习俗。
很多众所周知的事实证明,生命可以分割的概念,或者说灵魂不唯一的概念,已经得到哲学家(比如柏拉图)和原始人的认可。灵魂观念原本只是一种半蒙昧半科学的推论,可是当它变成神学定律时,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就成了灵魂观的基本要素。没有接受过这种教条思想的原始人在解释各种生命现象时,一般按照现实需要而随意假定灵魂的数量。
原始人无法区分昏迷与死亡。陷入深度昏迷的孩子,清醒过来之后,身体机能慢慢恢复,这个过程在原始人看来,则是孩子从图腾中得到了新的生命。所以这种先假死再复活的成年礼,本质上是在和图腾交换生命。
和澳大利亚的某些部落一样,新几内亚北部也有不少部落,如雅宾族、布考亚族、卡伊族和塔米族,要求男人割去包皮才算成年。这些部落的成年礼以割包皮为中心,认为受礼的年轻人被怪物吃掉然后被吐出来。那只怪物所发出的声音,是仪式中用的工具“牛吼”所发出的。这些新几内亚的部落不但把这些思想灌输给女人和小孩,还在实际的成年礼上以戏剧的形式表演出来。女人和未成年的男性不能在场观看。
第六十八章 金枝
说巴尔德尔的灵魂寄存于槲寄生之中,这种观点完全符合原始人的思维模式。唯一说不通的是,他的生命既然寄存在槲寄生里,怎么会被槲寄生一击而死呢?我们可以这样想,一个人的生命被寄存在某样东西内,两者的命运密切相关,当这个东西被毁时,人也会跟着毁灭。换句话说,这个特殊物体的生命和那个人的生命,客观上是连着的,就像童话故事里那样。所以,用寄存着某人生命的物体攻击某人,某人必死无疑,这理所当然。
人们很可能是因为看到冬天橡树树叶凋零而槲寄生郁郁葱葱,才产生了橡树的生命寄存于槲寄生的想法。再加上,槲寄生生长的地点——不是在地上而是在橡树的树干上,这种信念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他们以为橡树精也和自己一样,想把生命寄存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所以选择了槲寄生。因为它上不接天,下不着地,称得上远离了一切危险。
印度有个故事和巴尔德尔的神话传说十分接近,它说的是:因陀罗向魔鬼那魔希发誓说,他不在白天杀它,也不在晚上杀它;不用刀枪棍棒杀它,也不用拳脚功夫杀它;不用固体杀它,也不用液体杀它。最后他在晨曦尚未完全撕开夜幕时,将海水泡沫浇到它身上,杀死了它。海水的泡沫既在天地之间,也在天空和海水之间,难以区别。因此,海水泡沫应该是原始人寄存生命的极佳选择。所以,难怪印度有一个氏族以河水泡沫为图腾。
在这里,维吉尔明显是说金枝就长在一棵神圣的橡树上,并把它和槲寄生相比拟。所以从逻辑上讲,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所谓“金枝”,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只能是掩藏在诗的迷雾中或民间迷信里的槲寄生。
古代雅利安人认为神圣的橡木会定期给太阳提供火力,换言之,他们把橡树看成太阳储藏火力或热力的仓库,认为它经常给太阳提供火和热。如果槲寄生里寄存着橡树的生命,那由此推断,槲寄生里应该也蕴藏着火的种子或根源,而摩擦橡木则能引出这种火力。所以,与其说槲寄生是太阳射出的火种,更准确的说法可能是,太阳上的火是槲寄生引燃的。这就是解释了人们为什么说槲寄生会射出金光,并称其为“金枝”。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应该可以理解为什么人们用“金枝”来称呼槲寄生这种卑微的寄生植物,为什么远古时期的人认为槲寄生具有强大的灭火能力,以及瑞士人至今还把槲寄生挂在家里以防火灾。根据顺势巫术原则,槲寄生的火属性,使它成了预防和治疗烧伤的良药。
古代欧洲人之所以崇拜橡树,把橡树和天神联系到一起,多半是因为当时欧洲森林里最常引发雷火的树就是橡树,这个观点不无道理。
我赞同现在这种理论,雅利安人的先祖一开始崇拜的就是雷电和天神,人们之所以把它们和橡树联系到一起,只是因为他们看到橡树经常被雷劈这一现象,并由此做了些简单的联想而已。
如果我们接受这种推测,那么凯尔特人的督伊德教祭司只崇拜长有槲寄生的橡树而不崇拜其他树的真实理由,或许是认为,这样的树既能引来雷火,又能在树枝间留下有神火降临的标志。所以,他们在举行采集槲寄生的神秘仪式时,要想办法把雷电的神性都保留下来。如果当真如此,我们就可以确定,原始人把槲寄生看成雷火落在树上的产物,而非我们之前说的,仲夏节太阳迸射出的金火落在树上的产物。
第六十九章 告别内米
认为万事万物都有其内在规律,这是科学和巫术的共同点。但是读者应该很清楚,巫术所设想的自然规律和作为科学基础的自然规律差异极大。这种差异的产生是很自然的,因为人们触及这两种规律的方式不一样。巫术所认为的规律,来自对映入脑海里的事物的错误联想和延伸。科学所提出的规律则来自对自然现象的仔细观察和认真思索。